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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time: 2019-10-17 17:10:06 作者:

萍乡市、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计划的通知》安排,省应急管理厅定于2019年10月下旬,在南昌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新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安全合格证》已过期或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8:30。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二)地点:江西省安全生产青山湖理论考试点(南昌市京东大道777号)。 


三、考核方式、内容    
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生成试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备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材料(在国家学信网能查阅到的,不需提供)。  
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省应急管理厅将在考试前对参考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合的将不予受理本次考核申请。    
(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32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三)参加考核的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若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相关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成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核,并将其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四)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合格证》。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时间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单位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有关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督促提醒工作。  
(六)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遇有其他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电话:0791-8525710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