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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底 完成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

time: 2020-06-29 17:05:49 作者:
为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省工信厅已拉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帷幕。

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全整治的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开发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行业等,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2022年12月全面完成整治。
《方案》要求,要推动萍乡、宜春、南昌等烟花爆竹产区,严格按照《关于推动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督促指导各烟花爆竹产地制定具体的整顿退出方案,认真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整顿退出各项任务,逐年退出,2021年底全面完成整顿退出目标等。


江西省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
(点击底部阅读原文,可查看全文)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江西省安委会日前印发了《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个专题和11个专项安全整治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略)
(一)深入系统学习贯彻。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三)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六)扎实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七)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略)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略)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强化安全投入。3.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全省危化、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2021年底前,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创建。2022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健全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略)
1.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2.强化安全风险管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3.健全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4.加强隐患排查。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基础建设(略)
1.提升安全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2.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管服务。(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引导(略)
1.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3.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4.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略)
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略)
五、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略)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略)
七、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略)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略)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略)
十、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略)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略)
十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一)加强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各级应急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整治方案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切实淘汰烟花爆竹落后产能。推动萍乡、宜春、南昌等烟花爆竹产区开展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督促指导各烟花爆竹产地制定具体的整顿退出方案,2021年底全面完成整顿退出目标;对关闭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企业生产线上以及企业废弃工房内的危险性废弃物,逐一排查清理,确保不漏企业、不留死角。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强化对设区市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加强对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2022年底实现全省有效期内生产企业符合烟花爆竹标准规范要求。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时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各县级应急部门于每年6月前对正常生产、经营(批发)的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履职报告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底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必须全部到位,所有建立的制度报当地县应急局备案。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家出台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导性意见,形成安全风险清单,严密管控安全风险;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到2021年底前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成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实现监测预警,并将数据推送接入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3.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进一步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2021年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2022年底力争培育10家二级标准化企业。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在烟花爆竹集中地区依托当地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现场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各产地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全覆盖培训;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5.大力推广本质安全机械和安全环保性产品。2022年底,烟花爆竹生产涉药关键工序基本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持续开展生产企业防雷、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推动生产企业对防雷、导静电设施进行自我检测或定期委托检测,提高雷电、静电危害防范能力,企业必须每半年对防雷设施开展检测、每年对防静电设施开展检测。
6.切实强化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整治生产企业 “三超一改”、“三违”、带药维修、满库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淘汰“假大空”烟花和稀炮爆竹产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的监督检查,杜绝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无证经营或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批发企业仓储设施和零售点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杜绝零售点在经营点附近试放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非法行为。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企业一证多厂或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转包分包生产线或各股东“各自为政”组织生产等11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略)


文章来源于:中国烟花爆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