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Notice announcement

福建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time: 2019-04-16 09:06:02 作者:

福建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会国内差旅费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闽财【2014】22号),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经协会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四条 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规定如下表:

 

出差人员

乘坐交通工具等级

协会主要领导、顾问

火车软席,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房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涌工具。

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房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涌工具。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

协会主要领导、顾问火车软席,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房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涌工具。

其他人员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房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涌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及市内交通、伙食补助费

第九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本协会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二条 出差住宿费限额及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福建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管理制度》第三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三条 协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培训),凭通知报销会务费、注册费、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不发放会议期间的补助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若无会务费等开支,可凭食宿自理的证明发放会议期间补助费。

第十四条 借用人员的交通费等,由协会领导审批后按实报销。

第十五条 借用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与协会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借用人员参照本规定标准报销其他相关差旅费。

第五章报销管理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八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九条 协会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私车公用。特殊情况经协会领导批准,按照差旅费核定的费用限额凭票报销车辆出行所耗费的油料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私家车的保险、维修等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出现交通事故等意外的责任及费用全部自理。

第二十条 协会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原则上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有以下情形者,提供相关书面材料或本人书面说明,给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但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一)会议(培训)通知或邀请函明确由对方统一安排食宿,凭通知或邀请函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二)到异地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由对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书面说明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方给子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部门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不按规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财务人员应当强化对协会的财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协会领导汇报。

各部门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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